莆田第十中學班主任津貼發放辦法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六日)
為進一步加強班主任隊伍建設,充分發揮優秀班主任的示范、引領作用,提升班主任工作水平,根據莆田市教育局《關于進一步加強中小學班主任培養管理工作的通知 》、秀嶼區教育局《關于“增加發放一個月績效工資”專項經費發放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制定《莆田第十中學班主任津貼發放辦法》。
一、發放對象:現任全體班主任
二、發放方法:
(一)月津貼:含基本津貼、年限津貼。
1.基本津貼:每月600元,其中月班級量化考評400元,年段考核200元。
2.年限津貼:對于累計擔任班主任5年以上的(2017年9月1日以前擔任班主任的,最多計算5年),多擔任一年班主任,每月津貼60元,連續多擔任兩年班主任,每月津貼120元,連續多擔任三年班主任,每月津貼180元,以此類推;不連續擔任班主任的,班主任年限津貼不進行累加。
(二)學年獎勵:
班主任年度考核為優秀等級的獎勵1200元(評為校級及以上優秀班主任的學校不另行獎勵)。
三、考核辦法
班主任的考核等級分為:優秀、合格、不合格三個等級(優秀人數比例不超30%)。
(一)校級優秀班主任評選條件
1.以《莆田十中班級工作量化評分實施細則》作為評選的主要依據,本年度班級量化總評名次居本年段前50%;
2.本年度班級“四率”(高一高二以上學期期末、下學期期中兩次考試、高三以兩次省或市質檢為準,高二、高三年段文理分開排名次)總評名次居本年段前50%內;
3.注重德育科研,本年度至少撰寫一篇德育論文并在校級以上匯編或發表;
4.一學年月滿勤達7次以上;
5.所在班級一年內凡出現安全責任事故、班級學生受校級“記過”及以上處分達2人(含)次及以上、“兩操”評比總分居年段最后三名的班級不得參評;
6.其它條件許可前提下以班級量化分為序評出優秀班主任,優秀等級數按班主任總數30%的“四舍五進”計算;
7.學年內有存在以下一項情況的不能評為優秀:
(1)月量化總評排名居年段后20℅達5次及以上的;
(2)班級“四率”總評排名居年段后20℅理科達2次及以上、交接班3次及以上,文科達4次的(中英班除外);
(3)月“兩操”總評排名居年段后20℅達5次及以上的;
(4)月校園公共衛生區總評排名居年段后20℅達5次及以上的;
(5)月宿舍檢查總評班級綠旗宿舍總數(混合宿舍獲得綠旗的按各班所占人數比例加入該班級綠旗總數)排名居年段后20℅達5次及以上的;
(6)班級學生受校級“記過”及以上處分達3人次及以上,或受校級通報批評累計達5人次及以上的;
(7)不組織參加學校集體活動、不承擔主題班會或不完成學校布置的臨時性任務的;
(8)班級出現安全責任事故的。
(二)學年內有存在以下一項情況的認定為不合格:
(1)違反教育部《中小學教師違反職業道德行為處理辦法》第四條之一的;
(2)因班主任工作失職,所任職的班級里學生發生嚴重違法犯罪行為受刑事處罰的;
(3)所任職班級學生在學校組織的活動中,因班主任組織不力、工作失職而發生學生死亡或重傷責任事故的;
(4)班級亂、學風差、家長意見大,學生、家長滿意率低于60%的;
(5)經考核,未能履行班主任基本職責,多項工作任務沒有完成,造成校內外不良影響的。
(三)除優秀、不合格外,其余的都認定為合格。
備注:
1.原規定的班主任津貼從教職工績效工資中開支,其他增加津貼從“增加發放的一個月績效工資”中支出。
2.取消《莆田第十中學“啟智”獎教金(育人獎)》。
3.本發放辦法經校教代會通過后實施,解釋權歸校務會所有。
2017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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