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林光亮名校長工作室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工作室名稱:福建省領銜名校長林光亮名校長工作室 第二條 工作室指導思想:牢固樹立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圍繞新高考改革新形勢和福建省基礎教育工作實踐,集理論研究、實踐探索、培養培訓和成果推廣于一體,發揮名校長的引領、示范和輻射作用,成為區域中學校長隊伍建設專業支持和智力支撐的重要依托。 第三條 工作室目標:幫助和促進全體學員提升辦學理念,優化學校管理方略,增強促進學??茖W發展和提高教育教學質量的領導力與執行力。努力成為研究型、專家型校長或優秀學校管理者。 第四條 工作室室訓:引領 合作 共贏 第五條 在省教育廳領導下,本工作室按照《福建省中小學名校長工作室建設與管理辦法(試行)》的要求開展工作,接受省指導中心的指導和管理考核。 第六條 本工作室地址:福建省莆田第十中學 第二章 工作室人員組成 第七條 工作室領銜名校長林光亮,主持工作室的全面工作,是工作室的責任人。工作室成員由林光亮校長提名。 第八條 工作室成員:黃世舉(莆田市外國語學校校長)、榮建文(莆田第十二中學校長)、陳東珊(莆田第十一中學校長)、卓文達(莆田第十中學副校長)、呂明勇(莆田第十三中學校長)、劉偉峰(莆田中山中學校長)、方建明(莆田秀嶼區毓英中學書記)。 第九條 工作室下設秘書處,負責校長交辦的具體事宜。 第十條 工作室活動實行例會制,每個月集中一次,交流總結階段工作情況。 第三章 工作室職責與任務 第十一條 工作室的主要職責與任務: (一)開展教育辦學研究。結合教育改革重點任務和發展要求,重點研究解決深化課程改革、落實立德樹人過程中存在的問題,提出促進現代學校治理、教師專業發展、學生健康成長的有效舉措。 (二)培養中青年校長。以工作室成員中的中青年校長為重點培養對象,共同制定職業發展規劃,幫助其全面提升專業水平和辦學治校能力。積極吸納其他中青年校級領導作為研修人員,通過結對幫扶、跟崗培訓,剖析其學校存在的主要問題,傳授教育教學管理經驗,促使他們向更高層次發展。 (三)發揮示范輻射作用。以省級扶貧開發重點縣鄉村學校和薄弱學校為主要幫扶對象,通過下校診斷、講學、論壇以及網絡交流等方式,實行全方位的“傳幫帶”,分享工作室經驗與成果,引領和推動我省中小學、幼兒園辦學治校水平的整體提升。 (四)為教育發展建言獻策。樹立“海納”意識,立足我省實際,放眼世界教育,不斷總結經驗,為教育行政部門決策提供具有前瞻性、針對性和建設性的發展建議或政策調研報告。 第四章 工作室成員權利和義務 第十二條 權利:工作室成員有參加研究、學習、交流活動以及對工作室建設提出建議、監督的權利 第十三條 義務: (一)工作室成員嚴格遵守本工作室章程,積極參加本工作室活動。 (二)根據個人成長目標,制定周期內學習計劃和確定研究項目。 (三)解剖本人所在學校存在的主要問題,在工作室的指導下,提出解決辦法及實施方案。 (四)主動接受工作室的指導,完成工作室下達的學習與研究任務。周期結束時完成一份個人成長報告。 第五章 保障措施 第十四條 莆田第十中學負責提供辦公場所和辦公設施設備。 第十五條 工作室成員要有充實的學習時間和精力投入學習和培訓。 第十六條 工作室成員試行動態管理,每年由主持人決定,由省指導中心組織考核,經考核不合格的成員,要求整改或解聘。 第六章 附則 第十七條 本章程在省教育廳掛牌后執行。 第十八條 本章程的解釋權屬本工作室。
林光亮名校長工作室 2017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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