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十中黨總支[2021]第014號
關于印發《莆田第十中學黨員干部和行使公權力的人員操辦婚喪喜慶事宜暫行辦法》的通知
各黨支部、處室、年段、教研組: 經研究,現將《莆田第十中學黨員干部和行使公權力的人員操辦婚喪喜慶事宜暫行辦法》印發給你們,請認真學習,遵照執行。
中共莆田第十中學總支部委員會 2021年4月20日
莆田第十中學 黨員干部和行使公權力的人員操辦婚喪喜慶事宜暫行辦法
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根據《關于實行黨員干部和行使公權力的公職人員操辦婚喪喜慶事宜報告制度的通知》(莆廉責辦〔2018〕1號)和《秀嶼區進一步深化移風易俗工作方案》(莆秀委辦〔2017〕70 號)及《秀嶼區黨員干部和行使公權力的人員操辦婚喪喜慶事宜暫行辦法》(莆秀委辦〔2018〕26 號)等有關規定,結合校實際,制定本暫行辦法。 一、制定目的 規范廣大黨員干部和行使公權力的人員操辦婚喪喜慶事宜,充分發揮黨員干部和行使公權力的人員示范引領作用,帶頭厲行節約,帶頭廉潔自律,帶頭移風易俗,自覺抵制大操大辦婚喪喜慶事宜不良風氣。廣泛宣傳和引導親屬、朋友及身邊群眾自覺抵制婚喪喜慶事宜中大操大辦、攀比炫富、天價彩禮、封建迷信、薄養厚葬等陳規陋習,推動民風社風向上向善,為建設港興業旺、富美秀嶼營造良好的社會風氣。 二、適用對象、范圍和禁止情形 (一)對象:學校黨員干部和行使公權力的人員(行使公權力的人員是指《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第十五條規定的六類人員)。 (二)范圍:黨員干部和行使公權力的人員操辦本人、直系親屬(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孫子女等)的婚事、生日、壽宴、升學、喬遷等喜慶事宜;為直系親屬操辦的喪葬事宜。授意或者接受他人為本人或本人近親屬操辦婚喪喜慶事宜,視為本人操辦。 (三)禁止情形:黨員干部和行使公權力的人員辦理婚喪喜慶事宜要堅持從簡、節約、文明、自律的原則,做到“八個不”,即:不邀請管理服務對象參加;不利用職務或者職權上的影響操辦;不大操大辦;不借機斂財;不收送高價彩禮;不使用公產、公物、公車以及安排下屬協助操辦;不搞封建迷信活動;不違反社會公德、公序良俗。 三、宴席規模 喜慶事宜不超過20桌(200人,按10人1桌計算,包括分散場次)。壽宴、升學、生日、喬遷等事宜少辦或不辦。 喪葬事宜倡導厚養薄葬觀念,參與人員用便餐,不搞宴席。 嚴格控制婚喪喜慶的規模和檔次,不大操大辦,不鋪張浪費,每桌酒席金額不得超過當地平均消費水平,不使用高檔菜肴、高檔煙酒?;閱氏矐c等不得在禁炮區燃放煙花爆竹,可燃放區少放、不放煙花煙花爆竹。操辦期間,不得影響群眾正常生產生活,減少車輛使用,不得影響交通秩序。 四、報告內容和程序 黨員干部(退休人員除外)和行使公權力的人員操辦婚喪喜慶事宜嚴格執行“兩報告一承諾”制度,即“事前報告”、“作出承諾”和“事后報告”。 (一)事前報告。操辦婚嫁喜慶事宜前10個工作日,填報《黨員干部和行使公權力的人員操辦婚嫁喜慶事宜事前報告表》(附件1),如實報告操辦事項、時間、地點、邀請對象、邀請人數等情況。 (二)作出承諾。黨員干部和行使公權力的人員要就遵守操辦婚嫁喜慶事宜相關紀律要求作出如下承諾:帶頭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帶頭移風易俗,做到“八個不”。 (三)事后報告?;榧尴矐c事宜操辦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 喪葬事宜操辦結束后30個工作日內,填報《黨員干部和行使公權力的人員操辦婚嫁喜慶事宜事后報告表》(附件2),如實報告婚喪喜慶事宜具體操辦及收受禮金等情況。對因各種原因未能拒收與本人行使職權有關的單位和個人錢物的,必須在上述期限內按照干部管理權限上交紀檢監察機關。 請向黨總支紀檢委員報告,由黨總支紀檢委員負責報上級備案。 五、責任追究 黨總支紀檢委員要切實履行監督執紀職責,認真受理群眾舉報,加強監督檢查和明察暗訪,對黨員干部和行使公權力的人員不如實報告、故意瞞報、采取其他方式逃避監督、違規操辦婚喪喜慶事宜造成惡劣影響的,一經查實,從嚴從重處理并點名道姓公開通報曝光。對操辦婚喪事宜中責任落實不到位,該發現的問題沒有發現,發現問題不報告不處置、不整改不問責的, 依照相關規定追究主體責任、監督責任和領導責任。 六、本暫行辦法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附件:1.黨員干部和行使公權力的人員操辦婚嫁喜慶事宜事前報告表 2.黨員干部和行使公權力的人員操辦婚喪喜慶事宜事后報告表
中共莆田第十中學總支部委員會 2021年4月20日印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