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十中教職工師德師風建設責任狀
為培養我校教職工廉潔高尚的道德情操,規范教職工的從教行為,增強為人師表、教書育人、誠信服務的意識,形成良好的教風、校風,促進學校全面工作再上新臺階,特訂立本責任狀。 一、責任內容 1、認真學習政治理論,學習黨風廉政建設、行風建設和師德師風建設相關文件,積極參加各項政治活動,積極踐行社會主義榮辱觀,提高政治思想素質,增強廉潔從教意識。 2、熱愛職教事業,發揚“敬業、學習、創新、奉獻”的教師精神,增強責任感、使命感,加強業務知識技能學習,不斷改進教育教學方法,提高業務素質,增強業務技能。 3、關心愛護學生,尊重學生的人格和主體地位,建立民主、平等、和諧的師生關系,提高教育效率,增強以學生為本的意識。 4、團結同志,尊重他人,發揚嚴以律己、寬以待人、平等溝通、和諧共處的團隊精神,提高工作效率,增強集體主義精神。 5、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遵守勞動紀律,自覺落實《福建省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考核辦法(試行)》、《福建省教育系統工作人員“十條禁令”》和《秀嶼區中小學(幼兒園)教師教學行為“十不準”》,提高依法治校、廉潔從教的自覺性,增強法紀意識。 二、 責任考核 將師德師風建設責任制落實情況和執行“十條禁令”、“十不準”要求情況納入年度考核、績效工資發放的重要內容,進入教師師德檔案,作為個人評優評先、晉薪晉級的重要依據。 三、責任追究 1、凡因工作不負責任或沒有做到廉潔自律而發生違反上述責任問題,按照黨紀政紀追究相應的責任, 2、發生上述責任問題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3、對責任范圍內發生的違紀問題,能主動糾正或及時報告,并支持和協助查清問題的,從輕或免予處分。
校長(簽名): 教師(簽名): 202__年___月 |